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在哪里?哪一个更有优势?

2021-01-22 07:10:44 作者: 行省制度与郡

  众所周知,咱们现在运用的行政形式是行省制,全国分省(直辖市、特别区)、市、县(区、县级市)、镇(乡)等几个当地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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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有人问我,行省准则与郡县准则有什么差异,想来也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故特撰此文,概说此中联系。

  先从前史说起,周朝树立,分封各大诸侯,诸侯树立诸侯国。诸侯以下的士大夫,也有封地,称之为封邑或采邑。全全国自上而下的贵族皆 是裂土分封,有自家的私有田产。

  西周时期,皇帝威信尚能掩盖,到了西周末年和东周初期,皇帝式微,诸侯累世强壮,此刻则不乐意听令皇帝了。不只皇帝如此尬境,各地诸侯也是如此,下面的士大夫封地强壮,也有抗衡诸侯之意。韩赵魏三家分晋便是典型的比方。

  一些诸侯国认识到这个严峻的问题,首先树立了诸侯自己的直接领地,亦即除了分封给士大夫之外还有诸侯自己的自留地。

  一般以为,树立县制是楚国楚武王,楚武王灭掉一个叫权国的小国,权国系商朝武丁王后嗣,子姓改为权县,让之前的权归公(权国末代诸侯)任权县县尹。权归公哪会毫不勉强任县尹呢,好歹之前也是一方诸侯啊,所以暗里招募戎马叛变,楚武王平叛之后不敢再让权归公任县尹了,改派大夫斗缗为县尹。这便是我国前史上榜首个县尹。

  县与大夫封邑有什么差异呢?

  封邑是被封者的自留地,法理上讲归于私有财产。县则不是私有财产,是替自家主子(诸侯)去办理。法理上讲,县是诸侯王个人的私有财产,但诸侯王不可能有时间精力去亲身打理,所以要派人去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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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系也」《说文》。注:「此本是縣挂之縣,借为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别作懸,义无所取。」

  什么意思呢?县便是悬挂,便是系,意思君王的权力远系,县尹是直顶替君王在行政,县字原意也阐明县便是君王的自留地,不归于分封地。

  楚国有此先例,其他诸侯国有所仿效,后来的秦国更是把君王自留地扩大为县、郡两级。不过其时县大于郡。

  秦始皇吞并六国之后,废弃分封,通通要归皇帝统辖,则全国郡县,把,此刻做了调整,郡大于县。二级行政单位,直接上通皇帝。

  县以下古来皇权不触及,由宗族自治。所谓「皇权不下县」。县尹一个人就能处理许多事了,并不像现在相同,树立太多组织。那时候为什么没有太多组织呢,便是县以下宗族自治,比方什么杀人放火案,自己宗族内出的堕落分子自己族长就会给当地一个交待,并不需要上访告到县衙。工作闹到县衙去的,必定为严重之事。

  后来的王朝,都是在郡县制基础上,略有改动,或添加政级单位,由郡县二级到四五级。或改郡县称号。大体上能够统称为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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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郡、县(县以下乡、里严厉上不算国家直接政权)(二级)

  汉:州、郡、县(三级)

  魏晋南北朝沿袭汉朝行政准则,未大改。

  隋:州、县(二级)康复秦朝二级行政单位

  唐:道、州、府、县(四级),都护府、都督府(边境军事特别组织)

  宋:路、府(州)、县(三级)

  自秦至宋,统属郡县制,各朝各有不同建制。

  郡县制的优点在于,完毕裂土分封,各自称王的局势。另一大优点是行政单位比较少,郡县官员直接由朝廷录用,上下言路比较通,治国轻松,很少的官吏就可办理幅员辽阔之国,功率也比较高。

  但随着前史推动,其弊端也许多,如唐宋时,当地官吏查核不严厉,又下放权力让当地查核,导致乡绅恶霸十分多,官民抵触巨大。

  蒙元侵犯我国之后,因为它幅员辽阔,远超任何一朝,除了汉地还有西域、北漠各地,郡县制很难驾御这个大国。加之蒙古国策,重在防汉,不敢用汉族为官员,蒙古人口又稀疏,皆组织郡县州府各级,恐怕一夜之间就分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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