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碰擦事故,12名“吃瓜群众”被罚

2020-12-11 04:02:02 作者: 1起碰擦事故

朋友们!

没事真的不要乱“围观吃瓜”

由于“吃瓜”也有危险

有些人看着看着…

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十二月7日上午

南京建邺区

发生一同三车碰擦事端

就有12人

因“围观吃瓜”被交警处分!

慢行拍照事端现场

12人被罚

当天上午,建邺区发生一同三车碰擦事端,事端占有2-3股车道,其时又正值早顶峰时期,交通通行压力逐步增大。交警接警后敏捷出动,对事端处道路交通进行引导,引导车辆避开事端现场顺次通行。

可民警引导过程中,却呈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一幕,部分车辆行为此处时驾驶员成心怠慢车速并运用手机拍照事端现场,加重了后方车辆的积压,导致通行功率大大下降。

对此,民警一面临交通进行引导,一面临成心怠慢车速,并在车辆行进过程中运用手机的驾驶员,依法给予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分,合计处分12人。

拒不让行救援车辆

相同被罚

当天事端发生后,一起接到警情的还有消防部分,但是当消防车,行至黄山路雨润大街路口,预备左转时,却被一辆小轿车堵住。

这辆小轿车关于闪着警灯不断鸣响警用汽笛及远近光灯提示的消防车置之不理,拒不让行。

直到左转信号灯亮起后,该小车才慢慢起步,消防车才得以持续前往现场,所幸事端现场并无人员被困受伤。

得知该状况后,交警当即与该车驾驶员取得联系,并让其于十二月8日到交警四大队阐明状况。

据当事人辩解称,自己其时因在等信号灯时走神,并未发现后方的消防车。对此,交警四大队给予该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分。

遇事端勿停留

为特种车辆让行

交警提示,行车途中如遇前方发生交通事端,应遵守现场交警指挥,有序驶离事端区域,不得在事端现场停留看热闹,并在行车过程中运用手机,避免因运用手机走神而引发次生事端。

在遇到公安、消防、120急救等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应当及时躲避,如发生为特种车辆让行而发生交通违章的状况,可后期带齐相关证件前往交管部分申述即可。对拒不让行的车辆及个人,公安机关也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