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组织假借养生会所,从事涉黄交易,最后全被判刑

2020-12-03 18:00:29 作者: 湖南组织假借

卖淫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但由于其背后非法收入过多,仍有不少不法分子暗中从事这项业务。

12月2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起诉书,起诉书内容表示湖南一组织涉及卖淫嫖娼。

2019年7月底,刘某、刘某(另案处理)与陈某、胡某协商,决定在湖南衡阳某社区租房,并办理工商手续,开办养生会所。其中,刘某负责招收管理、组织人员卖淫嫖娼。

2019年9月前后,几人商量再开一家养生会所,并再次招募股东熊某。熊某投资5万元,在衡阳高新区某小区成立了养生会所。

从那以后,有几个人以非法性交易活动的名义,把一些女孩召入养生会所。其中,刘某对俱乐部内部管理清楚,有的负责接单,有的负责交易。刘负责所有俱乐部,并制定了从398元到698元不等的价格,以供前来交易的客户选择。

2019年10月20日凌晨,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前往该俱乐部,直接在养生会所发现3对正在进行非法性交易的男女。

2020年6月1日,陈某在衡阳火车站被警方逮捕。2020年6月8日,警方多次打电话将胡某逮捕。2020年8月19日,熊某在接到警方通报后,主动将其绳之以法。

根据检察院的建议,陈某、胡某、熊某伙同多人卖淫,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应以组织卖淫罪论处。建议对陈某判处5年2个月有期徒刑;对胡某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熊某判处2年以上4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一再声明不允许从事这种非法活动,但很多人想以身试法。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不会有一丝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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