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小哥喝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大货车

2020-12-22 15:18:27 作者: 美团外卖小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23日清晨两点,在省道122虎门镇北栅归纳商场红绿灯产生一宗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磕碰的交通事端。

其时,大卡车司机戴某途经该上述路段红绿灯路口,等候放行时忽然听见从后车厢宣布磕碰的响声。司机戴某当即下车检查,发现一辆美团外卖车辆与自己的车厢产生追尾事端,而美团小哥就倒在周围,头部有流血受伤。本来,美团外卖小哥在事发前在邻近的KTV喝了酒,因为喝多了,驾驭电动自行车行进回家的时分不幸撞上卡车车尾,更是因为酒后驾驭电动自行车而心虚,不敢承受报警,后由戴某和一位好意的路人将伤者带上救护车。经检测,美团小哥覃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36mg/100ml,存在醉酒驾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72条第3项、第73条第1项、《广东省路途交通安全法令》第55条第2款第2项,交警决议对覃某依法处以50元罚款。

据了解,其时美团外卖小哥并没有佩带安全头盔,因遇上事端而撞伤鼻梁,现已恢复出院。

现在,交警确定覃某负事端的悉数职责,而两边已达成协议,自愿向交警大队请求撤案,本次事端形成的一切丢失自行解决。

交警提示:无论是驾驭机动车仍是非机动车,都要坚决回绝酒后驾驭违法行为,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