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上市受益股有哪些?国泰君安上市概念股一览

2021-08-04 04:17:02 作者: 国泰君安上市

国泰君安上市受益股有哪些?国泰君安上市概念股一览
  国泰君安等3家公司首发申请6月3日上会

  证监会网站29日晚间消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6月3日上会。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117次工作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5年6月3日召开2015年第11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一、参会发审委委员

  操 舰    朱 毅    吴 钧    刘志强

  刘 燊    颜志元    张永卫

  审核的发行人: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二、参会发审委委员

  郭洪俊    姜业清    梁 锋    曹茂喜

  刘振平    陈朝晖    李亚非

  审核的发行人: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三、参会发审委委员

  储钢汉    林勇峰    朱国光    杨金忠

  颜志元    刘振平    陈朝晖

  审核的发行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凯龙化工等3家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 东方节能被否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合肥东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获通过。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产品定位于湿法冶金、制药、食品加工、环保、化工等新兴应用领域,区别于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上述领域对产品和服务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从而有效规避了传统工业水处理领域的价格竞争情况。但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型应用领域(湿法冶金、制药和食品加工)的销售收入均出现下降,而传统应用领域工业水处理树脂收入和毛利率增长幅度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发行人的树脂产品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合肥东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下游钢铁行业产能持续过剩,而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订单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竞争对手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整体承包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基于钢材生产量来计价的整体承包合同,以客户轧钢生产线钢产量乘以按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在取得客户的钢材产量确认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按照客户当月实际领用的产品数量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由“库存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整体承包模式下,废旧导卫及穿水冷却装置等产品的所有权归发行人所有。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当月实际领用后所有权是否转移;(2)与废旧导卫及穿水冷却装置等产品的所有权归发行人所有的表述是否矛盾;(3)收入以客户轧钢生产线钢产量乘以按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相关成本在领用时计入成本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招股说明书披露,按照定额成本核算原材料成本,按定额成本核算生产成本。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形成的差异情况;(2)相关差异的结存分配数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销售实际情况、对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兴)的持股和决策影响等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对湖北联兴是否构成实际控制,发行人的经营销售模式是否对湖北联兴存在依赖,是否形成市场垄断;该销售模式是否符合民爆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大力提倡和推进民爆产品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的规定;(2)自前次申报以来,发行人对湖北联兴的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以及针对前次首发申请否决意见的整改情况;(3)湖北联兴运营模式未来是否存在变化,上述变化对发行人现有经营模式是否构成重大影响;(4)湖北省工商局接受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授权对湖北联兴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事项发起调查及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5)相关经营销售模式的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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