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开锁+电子封条”,专治不讲理

2021-09-02 19:57:56 作者: “强制开锁+

电子封条是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进行房产查封时使用的,去年8月,我省首次启用了电子封条,这种封条与传统的纸质封条有很大的区别,不仅不易被人为破坏,而且还配有摄像头和警报装置。近日,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遭到案外人员的阻挠,执行人员强制开锁后,就使用了电子封条查封了这套房产。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沈影:

我想跟你说我们是法院强制执行,这个房子不是在你名下,是在被执行人名下,我们要强制开锁了。

刚刚看到的是长春市绿园区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和一名案外人员的对话,而这处要被踏查的房屋,却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沈影:

被执行人租赁了一些设备,欠款达到了40多万,他名下没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就是一套房子。

该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拍卖前需要对房屋内部的具体情况实地踏查,可法院几次张贴查封公告和评估拍卖的相关通知,该房屋现居住的占用人始终拒不配合。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沈影:

本来已经给你贴过强制开锁公告了,那我现在再告诉你一遍,我们今天就强制开锁了,你要是能配合回来,我们就不开你这个锁。

案外人 王某某:

你听我跟你讲,我没有权利配合你,你是干啥吃的我都不知道。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沈影:

还有我们开完锁之后,会把锁换掉,今天晚上就进不来了,听见了吗?

在现场,执行员多次对这名案外人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后果,可该人仍不配合法院对房屋进行勘察,拒不配合开锁,甚至言辞过激,见此情况法院决定强制开锁,进场勘察。

退出现场后,法院在房门上张贴并启用了电子封条,电子封条有拍摄功能,如果强行进入查封现场,电子封条将记录现场图像,法院可以通过保存下来的图像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沈影:

看见电子封条之后,案外人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强制开锁对他起到了震慑作用,他自己就没敢再来,然后让他的孩子来了。孩子来了之后一顿认错,我们说你父亲必须来,然后他父亲来了,也承认了自己行为有不对。

据执行员介绍,该房屋占用人称与被执行人同样存在经济纠纷,先后提出执行异议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法院提示,权利人应正确行使权利,不应简单粗暴抗拒执行,不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可能给自己带来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