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头紧,想要赚‘快钱’,我知道平台抢单是犯罪的,是在洗钱,但只需要坐在电脑面前手指一点,就可以轻松赚取佣金,我就是贪图小便宜。”
8月16日,石林警方捣毁1个“跑分”洗钱诈骗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银行卡53张,笔记本电脑1台,电脑机箱1台,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熟人拉熟人,“跑分”平台抢单牟利
8月13日,石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石林籍男子张某(20岁)等人于5月至8月期间,伙同多人在昆明市五华区某小区内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跑分”洗钱并从中非法获利。
根据该线索,石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刑侦大队、合战中心、西街口派出所立即同步上案开展情报研判分析,经循线深挖、缜密侦查,发现张某等9人通过某聊天软件、“小飞机”“山楂代购”等平台,利用自己银行账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资金,并从中牟取利益。
原来,4月底,李某联系上同学关某,以“跑单”做外贸的理由,让关某自行办理3至5张银行卡并下载“小飞机”手机APP软件,答应每转10万元款项,给其0.2%的提成。关某第一次接了20万的单子,用自己的3张银行卡成功“出单”,第二天即获得400元提成。随即,他又另办了两张银行卡,每天收入400至600元不等。
马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听同学李某说可以赚“快钱”,也立马动了心。李某称只要把钱通过银行卡转到赌客的账户上,就可轻松获利,因赌博资金量很大,他们没有那么多的银行卡,所以需要借助别人的银行卡转账。按照李某的提示,他下载了“山楂代购”平台,和关某一样,第二天晚12点“上家”结算后,马某即刻收到了“回报”。
就这样,李某用类似的方法将朋友胡某拉进了“朋友圈”,胡某拉了“老乡”温某,温某拉上“老乡”王某、同学张某。通过女朋友李某某,张某又将杨某拉进了这个“大家庭”,熟人拉熟人,共同“跑分”赚钱。
为更好的管理“跑分”人员,李某专门租下昆明市五华区某小区一住宅,提供给“跑分”人员工作,并明确了关某、马某、胡某作为“财物管理人员”的职责,细化了王某、张某等“跑分”人员的任务,他们每天守在电脑桌前,不断从平台上接单,用自己的银行卡转出一笔笔账款,乐此不疲。
天网恢恢,“跑分”洗钱终落网
8月13日、16日,石林警方派出3个工作小组分赴昆明石林县内、五华区、呈贡区以及曲靖富源县等地一举抓获张某、关某等9名嫌疑人,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屋内的“跑分”人员只能低下了头。
据了解,从5月开始,该团伙在“小飞机”“山楂代购”等平台上跑分,抢单赚钱,为不法分子提供资金流转,用于作案的银行卡走账上千万元,非法获利10余万元。
明知“跑分”是违法犯罪,该团伙却还是铤而走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分子“跑分”洗钱,赚取一定佣金,沾沾自喜做着发财梦。殊不知,自己的银行卡是在帮诈骗团伙洗钱,成了协助洗钱者,甚至拉上同学、朋友,成了违法犯罪的帮凶,终将难逃恢恢法网。
目前,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侦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提示:
“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当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团伙需要转移涉案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上供“跑分客”抢单。部分人在跑分平台上注册会员,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成为“跑分客”。“跑分客”抢单成功后,再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达到洗钱的目的。此举正是不法分子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将赃款洗白,牟取私利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群众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警惕“跑分陷阱”,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因为一时图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