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调查:《反食品浪费法》制度落地还需量化指标

2021-08-07 11:18:30 作者: 一线调查:《

来源:浙江之声记者李录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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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线调查 #

粮食来之不易,浪费可耻、节约光荣。今年四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落地实施,如今执行情况如何?浙江之声推出系列报道:《厉行节约,拒绝浪费》。今天推出第三篇:《反食品浪费法》制度落地还需量化指标。

中午,记者来到舟山临城的锅儿欢自助烧烤火锅店,只见店内已经坐满了食客。门店经理李影介绍,该店从2017年开业之初就实行了“押金制”。客人进店用餐,除了要交餐费,还需交一笔10元的押金。如果浪费到200克食物,这笔10元押金将作为善款捐出。但从今年5月起,这项制度却无奈取消了。随之而来的,是餐饮浪费现象有所抬头,每天产生的干腐垃圾由原来的两桶增加到三桶。

“一方面我们只能根据目测,来判断是否应该进行处罚,不可能把东西放在秤盘上去量,到底够不够200克。另一方面因为我们是餐饮行业,毕竟顾客是上帝,我们也怕得罪顾客,所以真正罚的寥寥无几,除非顾客觉得自己浪费太多,不好意思,主动提出来交罚金,我们才会收取。”

杜绝餐饮浪费,既需个人自觉,也需刚性的制度约束。落地实施才三个多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落实这一规定却并不现实。金华国际雷迪森广场酒店行政办主任倪旭豪说:

“这块其实又给我们增加了一项服务的内容,平时可能是我弄好就可以了,你说要罚款不现实,这样子会造成投诉啊,我们现在酒店都很谨慎的,都要做口碑,你这一投诉以后都不来了怎么办,关键是这个问题。”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这一规定如何具体落实也有不少疑问。

“市民1:对顾客收取厨余垃圾相应费用这一点,除非是政府强制执行,有明文规定,否则个人去落实有点不现实。

市民2:我吃的东西我们已经买过单了,我没有吃完你如果再罚我,对我来说是双重消费。”

搜狐美食博主范启东认为,《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对遏制食品浪费可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究竟剩多少构成浪费,真的有点难以界定。

“从国家层面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的话,我觉得商家来讲比较容易跟进,但是商家不能硬来,他没有形成强烈的比如说什么情况下你就要给他处罚,这样没有的话别人就很难做,整个法律的话要完善,而且全民素质也有待提高。”

处罚存在难度,商家又不愿得罪消费者。相较而言,以奖代罚鼓励不剩菜更让人乐于接受,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做法也面临着不少挑战。舟山南洋国际大酒店自助餐厅从去年八月起,推出“光盘行动”抽奖活动,从价值10元的饼干,到价值380元的房券。只要光盘,就人人有奖。但在运行过程中,酒店总经理周美发现,企业虽然花了较大成本来倡导“光盘行动”,但反遭一些顾客的不配合和不理解。

“有些顾客会嫌我们送的礼品不够好,抽奖的幅度不够大。但说实话,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光盘行动,商家必须要奖励消费者,或者奖励形式和标准如何。所以我觉得推出这一奖励机制,是我们企业作为社会一份子的责任和担当。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为我们商家在某些方面提供一些福利,那我们才能把光盘行动做得更好。”

全国人大代表、舟山岱山县抲鱼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夏永祥对浪费问题十分关注。他认为,反食品浪费立法开启了一个良好开端,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要真正落地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具备可执行性,这样的话对商家比较好操作,也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量化的标准要有细则,具体碰到的一些问题,怎么样去推进,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立了法要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必须要有强制的推进,成效会更进一步的提高。”

来源:浙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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