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年4次离婚被驳 第五次起诉终叛离

2021-08-03 17:19:55 作者: 女子5年4次

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5年4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此前,湖南衡阳33岁女子宁顺花为离婚,5年内向法院递交了5次申请。

宁顺花出生于1988年,和其丈夫陈定华均是衡阳县人,两家同村不同组。二人于2015年经媒人介绍相识,2016年6月结婚。据宁顺花介绍,婚后她发现丈夫一直无业且爱赌博,赌后脾气暴躁,经常和她吵架甚至动手打她。因无法忍受丈夫长年沉迷赌博,宁顺花无奈希望通过起诉离婚。

根据衡阳县人民法院披露的信息,宁顺花于2016年12月2日首次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丈夫陈定华离婚,但因未提供证据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之后她分别于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7日向该院起诉,但该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均依法驳回原告离婚诉请。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5次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当日登记立案,称待举证期限届满后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后来法院定于4月21日开庭,但因被告人陈定华申请延期开庭。

2021年4月30日,宁顺花的离婚案再次开庭。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方自愿放弃分割财产。

陈定华在此次开庭前就预感到会被判离婚,他表示,即使判了离婚他也放不下,“判离就是要了我的命”。他还解释道,自己之前发威胁短信只是觉得,既然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让女方有些顾虑,可能对方就不会那么坚决要离婚了。

2021年7月30日,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五年五次起诉离婚案二审判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决定宁顺花与陈定华二人离婚。

此外,宁顺花需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陈定华8.5万元。

“《民法典》生效后,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又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因此如果第五次起诉开庭,法院原则上应当会判离;但并不排除法院不判决离婚,有可能法院经过多方努力作通了双方的工作;不论如何,开庭当天法院也会尽力促成双方调解,无论是调解和好还是调解离婚。”长沙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波杰说。

来源:广西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