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一文了解如何办理

2021-07-29 16:37:01 作者: 盐湖区为65

记者 王耀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的保障问题也愈发严峻。老年人最怕的是遭受意外伤害,譬如意外跌倒。相关统计显示,跌倒是我国伤害死亡的第四位原因,而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则为首因。正是看到这一“痛点”和需求,日前,盐湖区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扩大老年人的医疗保障范围。盐湖区采取政府补贴、保险公司优惠的方式,为8.2万余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增添了一把“安全锁”。

消息传出,立即成为街头巷尾讨论的热点。不过,市民对于怎么投保、保险保障内容、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等问题,还存有诸多疑惑。

日前,记者采访了该保险的承保人之一——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健康运城中支)的卫娜,来给大家释疑解惑。

什么人可以投保?

据统计,到去年年底,盐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2.1%,突发意外已经成为威胁老年人健康的一个不稳定因素。

根据《2021年运城市盐湖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此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为盐湖区户籍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缴费标准为50元/人/年。其中,政府财政补贴30元/人/年,人民健康运城中支费率优惠2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到村委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报名,即可免费参保。

什么时候开始起保?

相关资料由盐湖区卫健局老龄服务中心审核后,与保险公司对接,9月1日开始起保。也就是说,从今年的9月1日开始到2022年8月31日,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限内发生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等直接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付。

据了解,7月10日以来,盐湖区已经先后在席张乡、解州镇、金井乡等地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让全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更深的认识,确保应享尽享。截至目前,该区各乡镇(街道)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已经过半。

都有哪些保险项目?

1.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在180天内身故的,人民健康运城中支将一次性支付1.5万元。

2.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此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伤残的(须符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人民健康运城中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最高1.5万元):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金额×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据悉,伤残严重程度按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一般来说,伤残等级为一级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逐级递减10%。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有效期内,同一被保险人已有意外伤残金给付的,则该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须扣除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经医院(乡镇级卫生医疗单位、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其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人民健康运城中支在约定的给付范围和限额内(5000元),扣除100元的免赔额后,按照80%给付住院保险金。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不包括门诊治疗。

4.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必须住院治疗的,人民健康运城中支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四天开始,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每天50元,最高给付天数为180天。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为实际住院天数减去3天。

会与其他保险发生冲突吗?

在上述4项中,除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外,其他3项均与其他保险不冲突,可以叠加赔付。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中,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经通过其他商业保险等途径得到了补偿,本合同按照剩余部分减除100元免赔后的80%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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