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黑恶的铿锵玫瑰

2021-05-17 09:17:55 作者: 直面黑恶的铿

殷红(右一)和同事们在一起讨论案件

“她一头短发,工作果断干练,脚步匆匆但铿锵有力,推开办公室的门,看到的经常是她带着微笑的友善面容。”这是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束斌对殷红的印象。

殷红是河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她参与办理的张某伟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王某刚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她先后四次获得全市“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今年3月,她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并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表彰大会。

不顾伤痛,战斗在指控犯罪最前沿

2008年7月,殷红带着对检察事业的憧憬和敬畏走进河口区检察院的大门。

“忠诚源自内心,事业始于热爱。13年后再回首,发现那一步当时并不特别,但却那么恰如其分,我已深深热爱检察事业。”殷红说。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作为公诉人的她当仁不让地站在指控黑恶犯罪的最前沿。

殷红带着愧疚,把不满一岁的儿子和上小学的女儿交给家人,毅然加入到扫黑除恶专案组,和同事们开始了三年的奋斗历程。

2019年7月15日早上8点多,殷红在去滨海看守所提审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牙齿、嘴部受伤,缝了6针,为保证涉黑案件顺利移送,打完消炎针的她又立刻钻进卷宗中。

面对百余册、一人多高的卷宗,面对十几人、几十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法律问题等,殷红与同事们不分昼夜查阅卷宗,连轴转地提审讯问,无数次深入讨论案情。

在殷红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当地的“海霸”“油霸”“虾霸”一个个被清除,他们感觉所有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

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我们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必须要慎之又慎,需要过硬的本领和严谨的作风。”殷红经常这样告诫自己。

她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手中每一起案件,经过十余年的锤炼,逐渐摸索出了办好案件必须做到的五个方面的经验,即勤于实践、善于思考、耐心做事、胸有大局、坚守正义。

2019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对王某刚等人犯罪案以普通刑事案件移送,殷红经过审查卷宗准确提出了两个涉恶方面的补查方向,列明了具体补查内容、补查措施,后公检联合查明了案件的恶势力性质,追诉漏犯3人、漏罪多项。

在殷红心目中,让她印象深刻的还有毕某案。2019年年底,殷红团队开始介入毕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该组织长期盘踞河口,社会危害极大。据悉,在2008年5月29日,毕某为树立组织权威,将不按其规定交纳“管理费”的赵某某约至河口宾馆,对其进行殴打,导致赵某某身上27处受伤成了血人,造成终身残疾。直到2019年12月,经举报,被害人才拿出保存十多年的血衣,此案由此进入侦查人员视野。同时,该组织隐蔽性很强,组织中3名骨干成员,有2名已是公司老板。

提前介入该案时,公安机关只掌握毕某等人几个犯罪事实。经公检办案人员的反复研讨,充分利用已有事实和组织成员之间的裂痕进行挖掘,更多案件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最后依法认定了50起违法犯罪事实。

庭审时,毕某、张某强等人当庭翻供。殷红迅速反应,讯问与张某强有亲属关系的王某某,他受毕某安排追砍他人,事后自己偷偷拿钱赔偿却差点被打,他在庭上举例说明了详细的事实经过,庭审气氛被扭转,后经释法说理,1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最终经审理,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证据、量刑建议和财产处理意见,以毕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殷红性格中带着一股倔劲,她会为一个问题跟领导、同事们“争吵”,在案件判决后也不觉得是“盖棺定论”,而是继续讨论拓展思路。凭着这股倔劲、韧劲,殷红完成了《黑吃黑公然占有他人钱款行为如何认定》等研讨文章,每年都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疑案辨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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