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庭审:被告人许国利曾提出精神鉴定,法院不予接受

2021-05-14 14:07:33 作者: 杭州杀妻案庭

5月14日9时,“杭州杀妻案”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涉嫌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由于被告人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9时零3分,许国利戴口罩穿白色防护服进入法庭。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二人因感情、经济等方面原因产生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美工刀、切割机等,决意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其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被害人尸体搬至卫生间,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尸体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7月23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被害人来某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许国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

澎湃新闻从庭上获悉,今年4月7日,杭州中院曾召开由许国利及其辩护人、公诉人等参加的庭前会议。会议中,许国利对案件管辖权、审判员和陪审员构成均无异议,但以减小对家人造成伤害为由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被法院驳回。许国利还提出精神鉴定,法院以许国利有现实杀人动机,在公安机关供述时逻辑清楚,并在作案后有掩盖行为等,不予接受申请,但对许国利提出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法院予以准许。

在庭上,公诉人认为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对许国利的指控,无需做精神病鉴定,且许国利系有预谋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12时47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