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管 | 河南高速交警连续查处两起酒驾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1-04-20 09:59:09 作者: 严查严管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可总有些人枉顾法律,忽视安全,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违法开车上路,成为“行走的安全隐患”,不仅对自己的生命极不负责,还威胁着他人的安全。近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接连查获了 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两名司机均被严厉处罚。

4月15日21时,三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新乡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检查一辆豫G号牌的车辆时,发现该车内有较浓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员蔺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蔺某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蔺某酒后驾车违法被依法处以19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月16日17时,三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新乡收费站查处重点违法。在检查一辆豫A号牌的车辆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袁某身上有较浓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该车驾驶员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后委托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袁某血液中乙醇进行定性、定量检验,在袁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8.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当天中午,袁某与王某约定午饭后由中牟县前往新乡办事,两人吃饭过程中,袁某饮用啤酒,饭后由王某驾驶机动车出发,行驶至新乡服务区时,王某声称自己头疼难忍,就改为袁某驾驶机动车,在新乡收费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袁某醉酒驾驶行为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以上两起案件中,当事人均抱有侥幸心理,被查获后追悔莫及,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摒弃侥幸心理,做安全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作者:孙起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