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胆一事谈景区旅游遇到天价宰客强买强卖等行为如何维护权益

2021-04-12 17:26:28 作者: 三亚海胆一事

暂且不论本案事实真相,在此谈一谈在景区旅游时遇到天价宰客、强买强卖和坐地起价等等现象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亚海胆一事谈景区旅游遇到天价宰客强买强卖等行为如何维护权益

首先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等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因此一旦在景区旅游时遇到天价宰客、强买强卖和坐地起价等等不公平现象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维权:(一)双方可以先行调解,或者寻求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二)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旅游局在接到投诉之后会及时时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消费者协会也会直接出面进行调解或者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纠纷,对相关不良商家进行行政处罚,甚至将其加入黑名单,或者根据具体事实选择对应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天价宰客问题时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遭遇霸王条款、欺诈宣传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则可以向质检部门投诉等等;(三)可以在保存相关证据之后,如消费凭证或旅游合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遇到强买强卖等情节恶劣时,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达2000元以上或者多次即三次以上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