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近日,一则沸沸扬扬的新闻吵上了各大媒体头条,一名18岁的女子小美,遇到了44岁多金阔绰的土豪老板,土豪老板遂一掷千金,要用5万元包养小美,还是一个月,这对18岁的小美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连老板给的钱看都没看便放在了抽屉里。
老板心急,小美更心急,这样多金的土豪怎么能放过,遂在当晚就与老板发生两性关系,却不料在第二天老板走后,小美才发现5万元全是冥币。
很明显,小美被“骗色”了!
一时间,铺天盖地的指责声接踵而至,有认为老板构成使用假币罪的、也有认为老板构成诈骗罪的,小编大致总结了网友提出的几个观点,有强奸罪、诈骗罪、使用假币罪以及民事合同违约。
总之,对于这位丧尽天良的老板,网民们一致的观点便是得定罪处罚。但很可惜,这位老板不构成任何犯罪,即使被抓,也会被无罪释放,请听我逐罪分析。
老板是否违背包养合同中的给付义务,构成违约,包养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小美虽然未与老板签订纸质合同,但二人之间确实存在一个合同关系,即由小美提供服务,老板支付钱款,但最终是小美提供了服务,老板却未支付钱款,因此有人认为老板构成违约,小美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回自己的钱款。
关于这一观点,我们先来看看《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7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4.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6.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条是,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回到本案中,包养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二人之间的合同从一开始就不生效,法院又怎么会支持呢?
44岁的老板是否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中比较重要的一点便是,违背妇女意志,本案中,老板并未违背小美的意愿,小美也是出于自愿与老板发生两性关系,二人之间的两性行为根本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关于骗色是否构成强奸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也明确了这一点。
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老板是否构成诈骗
很多网友认为,老板用冥币诈骗了小美的身体,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要求行为人欺骗的东西必须是公私财物,很显然,小美的服务并不属于公私财物,因此,老板并不成诈骗罪。
老板是否构成使用假币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币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通俗地来讲,要构成假币,最起码能够做到“以假乱真”,这样才能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
冥币表面上写着大大的天地银行四个大字,任何正常的人,都不可能把冥币当作真币,如果今天把冥币解释成假币,那明天就可以把练功钞、白纸解释为假币,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的小美,并不是把冥币当成了真币,而是根本没有去查看信封里的钱,才造成了这样的误会。
综上所述,老板根本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也许有人认为,未惩罚老板就是助纣为虐,但定罪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一时意气就胡乱定罪。况且,本案中的小美,才18岁就寻求包养,明显存在过错,这个哑巴亏吃得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