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茶壶柄断裂致孩子“二度烫伤” “小灶王”老板称“家长也有责任”

2021-03-19 11:21:41 作者: 饭店茶壶柄断

图说:孩子“二度烫伤” 采访对象供图(下同)

市民王先生向新民“帮侬忙”反映,自己带孩子去位于嘉定区澄浏中路小灶王饭店吃饭。在倒茶水的时候,茶壶的壶柄突然断裂,滚烫的开水全都浇到自己孩子的身上,孩子被送到医院后诊断为“二度烫伤”。在如此情况下,“小灶王”店方却对孩子漠不关心,从未打过一通慰问电话。

记者联系到王先生得知,今年2月15日,王先生和其他2位家长带着3个孩子一起来到“小灶王”的包房内就餐。在等待上菜的时候,迟迟没有服务员来准备茶水。于是,王先生拿起桌子中间的茶壶准备倒水,就在准备倒水时,突然茶壶的壶柄断裂,壶身落下,开水倾泻而下,浇到王先生孩子的身上。王先生立刻拨打120,与“小灶王”的史经理一起送孩子去医院救治。

经过医院诊断,孩子为“二度烫伤”。同在医院的史经理称,关于赔偿和各种费用问题,要等“小灶王”的老板从外地回来之后再与王先生协商。“所以当天产生的各种费用,都是由我自己支付的。”王先生补充道。

图说:小灶王饭店

事发当天,王先生也报了警,警察也在现场搜集了证物。记者获悉,断裂的壶柄表面呈金属色,但是壶柄内部却是类似塑料状的白色,壶身的情况也是如此。可见茶壶只是表面为金属色,实际质地并不是金属。但更令王先生气愤的是:“孩子刚开始烫伤在医院的几天里面,‘小灶王’没有人来慰问过,哪怕一通电话也没有。”

图说:断裂的壶柄

2月18日,警方安排王先生与“小灶王”老板郭先生进行了一次调解。郭先生向王先生追讨了当天因为事发突然而没有支付的用餐费1028元,同时报销了2月18日前王先生孩子看病产生的有单据凭证的医疗费用2401元。但是孩子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以及王先生提出对孩子精神造成伤害的精神损失费等,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辗转联系到“小灶王”饭店的老板郭先生。他表示:“茶水是王先生自己倒的,他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孩子在治疗中花费的相关费用我们是愿意支付的,但是至于其他的费用我是不会支付的。”

“饭店的态度我是不能接受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孩子现在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稍微碰一下大腿内侧的伤口还是会有刺痛感。这么大的伤口,以后肯定会留下疤痕的,孩子只有8岁,这将会是他一生的痛啊!”

饭店就餐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消费者维权常常举步维艰。新民晚报曾经多次刊登过类似报道:2019年,陈先生入住上海虹口三至喜来登酒店遭遇“台阶陷阱”,致其骨折,酒店方坚称“没责任”;读者严女士参加女儿的婚礼时,由于饭店地面不平,让她摔了一跤,造成右股骨颈骨折。为此,严女士与饭店对簿公堂,黄浦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严女士获得13.5万余元的赔偿。

图说:验伤通知书

上海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连晏杰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连晏杰认为,虽然茶水是王先生自己倒的,但壶柄突然断裂,具有不可预见性,也不是当时小心能够避免的。茶壶是属于饭店的,顾客自行倒水,也与服务员当时不在现场有关联。所以王先生向店家索赔是合理的。

连晏杰表示,此事故发生在他们吃饭消费的过程中,王先生可以投诉至消保委进行协商处理,但如果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进行诉讼,让法院来判定店家给予一定的赔偿。目前,王先生已经选择走司法程序为自己的孩子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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