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消协发布2020年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 预付式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2021-03-12 18:36:10 作者: 郑州市消协发

映象网讯(记者 阮海峰)3月12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督局获悉,2020年度,郑州市消协组织共接到消费者投诉和咨询8714件,其中投诉3988件,咨询4726件,解决率90.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1.27万元。

2020年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位居首位

从投诉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924件,占总投诉量的23.17%;售后服务问题781件,占总投诉量的19.59%;价格问题348件,占总投诉量的8.73%;合同问题249件,占总投诉量的6.24%;虚假宣传问题152件,占总投诉量的3.81%;假冒问题42件,占总投诉量的1.05%;安全问题34件,占总投诉量的0.85%;计量问题14件,占总投诉量的0.35%;人格尊严问题4件,占总投诉量的0.10%;其他类投诉1440件,占总投诉量的36.11%。

从2020年年度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位居首位,售后服务及价格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

按投诉类型分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473件,占总投诉量的11.86%;食品类投诉有463件,占总投诉量的11.61%;互联网服务类投诉有392件,占总投诉量的9.83%;服装鞋帽类投诉有310件,占总投诉量的7.77%;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有298件,占总投诉量的7.47%;日用商品类投诉有288件,占总投诉量的7.22%;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有183件,占总投诉量的4.59%。

交通工具类投诉有179件,占总投诉量的4.49%;销售服务类投诉有131件,占总投诉量的3.28%;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有101件,占总投诉量的2.53%;电信服务类投诉有61件,占总投诉量的1.53%;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投诉有59件,占总投诉量的1.48%;房屋及建材类投诉有59件,占总投诉量的1.48%;烟、酒饮料类投诉有53件,占总投诉量的1.33%;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投诉有938件,占总投诉量的23.53%。

预付式消费投诉仍然居高不下

预付式消费纠纷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情况:一是商家跑路,消费维权难;二是更换经营者后,消费者无法享受之前消费约定服务内容。

在此,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办理预付卡充值要理性,不要因商家的宣传优惠高折扣而冲动消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办理金额适度的充值卡,不建议办理大额充值,尽量不要购买消费期限过长的“预付费式”消费卡,冲值后要及时消费,以免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跑路等情况,承担过多消费风险。

保存好消费凭证等证据材料。办理预付卡,一定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核对消费余额,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对使用范围、期限、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若消费者对服务有特殊要求时,如:指定教练或美容美发师、退费退卡约定、违约责任等,一定要将约定内容注明,以便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能提供相关证据。

食品投诉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2020年度食品类投诉有463件,占总投诉量的11.61%,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店铺购买的食品变质、过期、不卫生;保健食品违规宣传,夸大效果;部分产品包装标注内容不规范。此外,我们注意到,在疫情期间,许多商超和餐饮企业开通了外卖订单,或者开发了自己的APP,外卖食品投诉量也有所增加。

例如,2020年3月初,有消费者向中原区消协投诉称,在某APP上下单了鲁花玉米油、香雪面粉,但是实际送到货的是金龙鱼玉米油和金苑面粉。这两种不同品牌的食用油和面粉购买价格存在12元差价,经过调查协商,商家退还消费者12元差价。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是要在正规的实体商超或信誉度高的店铺、网店购买;二是在采购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含量、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三是要索取留存发票,保存好购物小票,注意及时核对实物与发票或小票打印内容相符。

互联网服务类投诉渐成新热点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对于互联网的需求日益成为消费热点,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这方面投诉的问题多为:一是网络质量差、信号总是断断续续甚至断网;二是售后维修不及时;三是消费者的退款申请得不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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