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保健食品时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2021-03-03 17:58:30 作者: 选购保健食品

江南时报讯 一年之计在于春。阳春三月,保健食物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南京市雨花台区商场监管局提示顾客,在选购保健食物时应增强食物安全意识,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保健食物是食物,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医治疾病。出售保健食物的店肆应获得食物运营答应证,其运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物出售。顾客购买时最好经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正规途径,挑选时检查食物运营答应证和保健食物存案信息,留意索要发票或收据。

认准“蓝帽子”标识。顾客要留意检查保健食物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存案的内容共同,不得含有虚伪内容,不得触及疾病防备、医治功用。选购保健食物,特别是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保健食物时,要谨防虚伪夸张宣扬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物用于医治疾病。保健食物应依法获得注册证书或存案凭据,选购保健食物时要认清、看准包装上的保健食物标志“蓝帽子”以及注册号(或存案号),细心阅览保健功用、适合人群、不适合人群等信息,切忌盲目购买。

细心阅览危险奉告。在网上选购保健食物的顾客要经过正规的电商途径,细心核对保健食物注册证书或存案凭据、保健食物标志等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经过跨境电商零售途径选购保健食物,依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履行初次进口答应批件、注册或存案要求,因而顾客在选购前必须仔细、具体阅览电商网站上的危险奉告内容,全面了解危险后再做出挑选。

如顾客发现使用包含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法对保健食物进行虚伪宣扬,或对保健食物质量安全存有疑问,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向商场监管部门投诉告发。

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