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头广告使用“牵引”等医疗用语 这家开网店的公司被罚5000元

2021-03-02 11:22:59 作者: 枕头广告使用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制止其他任何广告触及疾病医治功用,并不得运用医疗用语或许易使推销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杂的用语。”这是《广告法》作出的明文规则。日前,重庆一家公司由于在其网店出售的枕头产品广告页面中运用医疗用语,遭到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处分。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2月26日发布的处分布告显现,重庆宇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店艾枕家居生活馆出售的充气加热枕头,其产品页面上有“每天30分钟 轻松离别颈椎烦恼”“强效牵引,快速康复颈椎曲度”“智能热敷快速缓解不适”等广告用语。商场监督管理局确定,该公司在一般家用枕头广告中运用“牵引”等医疗用语,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则。据此,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分。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文 张文敏/封面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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