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惠州一酒驾司机与朋友换座被识破

2021-01-01 13:17:59 作者: “偷梁换柱”

年终岁末,各种应付增多,酒驾醉驾违法有所回潮。十二月30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展开联合整治行为,当晚交警经过多点执勤方法,全力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十二月30号晚上9点左右,记者在惠博大路,博罗往惠州方向一路口看到,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此处设置了酒驾查办点,不到1个小时,执勤民警就发现3宗交通违法行为。

在排查中,有司机居然在民警眼皮底下,玩起了“移花接木”的手段。当晚9时40分左右,一辆黑色奥迪车辆途经该路口时,忽然靠边泊车,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留意。

执勤民警:开车之前喝过什么酒?(就喝过啤酒。)喝了啤酒是吧?对不住您喝酒,你酒精检测值出来了,归于醉酒后驾驭机动车辆。

经查询,驾驭员陈某酒后开车,看到有交警查车怕遭到处分,便想提早与朋友交换座位,没想到被“眼尖”的交警抓个正着。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 王小赞:他也供认是自己看到交警查车后才换了座位,并供认自己是酒后驾驭,带到边上进行正式酒精检测后,他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100毫升血液中有89毫克的酒精含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醉驾的司机将被处以罚款、拘役一至六个月、撤消驾照而且五年内不得从头取。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 王小赞:接下来咱们会在不同的时段,比如说清晨的时段和晚饭后的时段,加大醉酒、醉驾的查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