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开和宽严相济并重,新兴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0-12-12 16:38:08 作者: 程序公开和宽

为促进司法揭露,保证司法公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十二月4日下午,新式县查看院别离对三起拟不申述案子进行揭露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新式县查看院党组成员、副查看长吴南生及案子承办查看官别离主持会议。

吴南生副查看长首先以案子承办查看官身份对刘某权风险驾驭案的根本案情进行介绍,并充沛论述了对违法嫌疑人拟不申述的理由和相关法令依据。

根本案情

二零二零年4月20日21时41分许,违法嫌疑人刘某权驾驭一辆小型越野客车由新式县新乡镇东堤中路东昇花苑往东堤北路百合山花园方向行进,途径东堤北路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抄获,经对其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90.4mg/100ml。经广东恒安司法判定所判定,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11.17mg/100ml,已到达国家醉酒驾驭规范。

承办查看官说明,依据两高一部的《关于处理醉酒驾驭机动车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到达80mg/100ml以上,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应以风险驾驭罪科罪处分。违法嫌疑人刘某权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为111.17mg/100ml,其行为涉嫌风险驾驭罪。

但鉴于刘某权无违法前科,且不具有两高一部《关于处理醉酒驾驭机动车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的法定从重情节,以及到案后能自动合作公安机关依法查看且未形成交通事故。归纳案子的现实、情节,新式县查看院以为刘某权的违法情节细微,社会风险性较小,归案后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则,拟对刘某权作出不申述处理。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值勤律师环绕案子现实、定性以及是否使用不申述充沛宣布了定见,均表示赞同查看机关的处理。通过评论,听证员共同以为本案违法情节细微,赞同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处理定见。

会议还别离对何某明风险驾驭案以及冼某茂、冼某光拒不付出劳动报酬案进行揭露听证。

此次揭露听证会,是新式县查看院初次对拟不申述案子进行揭露听证。

接下来新式县查看院将持续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方针,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准则,充沛发挥揭露听证的作用,不断强化依法办案、公平办案的认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法强化案子处理的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自动承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公民群众感触司法的公平正义,领会司法温度。

来历:新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