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一村民爱车被包谷杆烧成了空架子 村内曾发生多起纵火事件

2020-12-09 21:14:32 作者: 商洛一村民爱

清晨一点左右,停在村里的车不知道被谁点了把火,烧成了空架子,而像这样的事,在商洛市高新区郭王村产生过不止一次。

十二月8日,华商报记者跟着杨先生来到了郭王村,这次遭殃的是他的车。在案发现场,记者杨先生的车现已被烧成了空架子,座椅露出了铁棍,地上还有未燃尽的苞谷秆,车前的墙面有显着被熏过的痕迹。

“我是十二月2日晚上6点半把车停在这儿的,到了清晨1点多,听村里人说车着了,到现场一看火势特别大,爆炸声也很大。就这种状况在村里现已有五六次了,不知道是谁干的,横竖车现在就成了这姿态了。”杨先生指着车无法地说道。

据其他乡民介绍,在上一年4月份左右,乡民也产生了多起纵火事情,最严峻的一次是一乡民家三间土房被烧,人差点被烧死。

还有跟杨先生相同遭受的便是车停在自家院里,被点了火,但好在火被及时熄灭了。造访中记者发现,该户乡民家本年现已修起了院墙,安上了铁门。

“现在弄得村里人心惶惶,黑来睡觉都不结壮,就期望从速能把燃烧的人寻出来,叫人能安心些。”一乡民说道。

十二月8日下午,记者从该村村委会了解到,上一年村里产生纵火事情后,村委会及时组建了巡查队,昼夜巡查,但并没有发现可疑状况。前几日村里再次产生此类事情后,村里出资了3万余元在村子里首要出入口装置监控,做到全掩盖,一方面为了防备冬天森林火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震撼不法分子,让大众心里更结壮。现在,监控正在有序装置中。

随后,记者来到了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据刑侦大队一任姓警官介绍,经侦办,郭王村纵火一事归于人为纵火,现已立案查询,但由于该村监控少,案发时也没有人证,导致取证困难,尽管现在现已把握了一些头绪,但无法构成依据链。若有新的发展,会及时与当事人联络。

>>知道一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详细罪名之一,是指成心放火燃烧公私资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放火罪的,没有形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逝世或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危害极点严峻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重大丢失”的规范,一般为丢失5万元以上。

来历: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