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一男子为过“嘴瘾”火烧野蜂窝不慎引起火灾

2020-12-04 21:54:45 作者: 阳春一男子为

12月3日,阳江阳春市公安局岗美派出所联合市公安森林分局侦破一起森林火灾案,刑事拘留一犯罪嫌疑人。

12月3日14时许,阳春市公安局接到通报称:岗美镇新圩村委会坡脊村南山岭发生森林火灾。接报后,阳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安大队、特警大队、岗美派出所等相关警种,联合岗美镇政府、市应急局、市武装部、市林业局等部门全力奔赴火场灭火,火情于当天晚上扑灭。

在全力参与扑救山火、转移群众的同时,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该起山火的调查走访工作。在火灾现场走访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韦某(男,40岁,永宁镇人)主动找到民警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犯行为:12月3日13时许,他独自前往南山岭挖山草药,期间发现路边山岭树林中有一个野蜂窝,为吃蜂蛹过一把“嘴瘾”,韦某把干湿草绑在树枝上制作成火把状,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火把”,想利用过火后“火把”产生的烟去驱赶野蜂,结果“火把”将蜂窝周围的干草引燃,因风势太大,不慎引起森林火灾,韦某在发生山火后尝试自行扑救无果后报警。

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造成林木过火面积已达刑事案件标准。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周立平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