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花钱频频穿新衣 靠电商平台漏洞“薅羊毛”被公诉

2020-12-29 10:38:11 作者: 女子不花钱频

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张熠十二月29日报导:以旧换新虚伪退货28次,女子不花钱就能穿新衣。近来,上海市普陀检察院处理的一同案子中,被告人陈某某在网店购买正品服装后,以各种理由以旧换新虚伪退货,形成商家经济损失。

二零二零年5月23日,A品牌服装对内部货品进行盘点时发现,其在京东渠道上收到的二十余笔退货都与售出的服装有收支,所以对相关订单进行核对,发现这些订单的收货地址均相同,收货人有的是王某,有的是陈某某。因为上述订单每次购买的服装数量都较少,A品牌服装并未在第一时间检查退回来的包裹,而是挑选直接将货款退给买家。

A品牌服装将此状况反应给了公安机关。经查,王某为陈某某的化名,二零一九年初,陈某某在A品牌服装京东网店内购买女装,常常发现衣服不合适,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操作。有一次她将现已剪掉吊牌的衣服进行退货,发现商家仍是给她退款了,陈某某因而觉得商家或许不会检查她退回去的包裹,一个“邪念”由此发生。

尔后,她依旧在该商铺购买衣服后退货退款,但是退回去的并不是本来的衣服,而是自己其他的衣服,包含同品牌非当次购买的衣服,其他品牌现已穿过的衣服等等。

直到二零二零年5月,商家发现陈某某退换货的次数不正常,电话联系了她,她才中止购买。

经查,二零一九年3月至二零二零年5月,陈某某共掉包退款28次,涉案金额7900余元。“我认为这样就可以不必花钱就购买新衣服了。”陈某某懊悔的说道。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欺诈罪对陈某某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顾客进步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合理购物、合法购物。一起针对近年来一再呈现的网购欺诈、刷单等乱象,相关管理部门、电商渠道和商家本身也应加强监管,一起构筑起一道安全防护网,保护电商企业和顾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