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人死亡,汉中一司机肇事逃逸

2020-12-23 13:22:05 作者: 致1人死亡,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5日1时许,秦某驾驭陕F6***6号重型自卸卡车沿城石路由南向北行进,行至后湾村路段与行人王某荣产生磕碰。致王某荣当场逝世,陕F6***6号重型自卸卡车受损的交通事端产生。

事发后秦某驾车脱离现场。秦某驾驭陕F6***6号重型自卸卡车未确保安全且事发后驶离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则。经现场勘查,会议研讨,职责确定如下:根据《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六十条一款一项之规则,秦某应负本起事端的悉数职责;王某荣无事端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