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楼道变成了私人杂物间,宁波女子吐槽:买套房太糟心了!

2020-11-24 19:18:35 作者: 公共楼道变成

“这是我家门口,我想放什么就放什么。”

在不少小区楼内,总有几家住户 长期将杂物堆叠在楼道内。 当人问其为何如此,通常会得到这样的答复。

其实,楼道在生活中,除了通行功能外,其另一个重要作用是用于紧急疏散,但有些人往往忽视了它。长期堆放着杂物,既影响环境卫生,还影响了进出通行,又存在安全隐患。

业主吐槽:前几年买了江北庄桥街道的铂悦府,原来想想商品房小区,加上有绿城物业加持,环境应该不会太差。但没想到住进去以后会这么糟心。

隔壁邻居长期把公共通道直接当成了他们家的杂物间。不仅如此,晾晒衣物也是这块地方一手包办。因为是两梯四户,这个通道人来人往的非常重要。现在这天气地面湿滑,其他住户来回走动也有安全隐患。

反应了好几次,最后直接和物业沟通,对方只是把原来墙面上的支撑晾衣架拿掉,换了个折叠的放楼道。实在是想不明白,人为什么可以这么自私呢?公共区域不是你们家的房间面积,这样明目张胆的占,良心不会痛吗?

硬生生把公共楼道变成了晾衣间、儿童玩具收纳室、杂物堆放间,那你买这么套房子是干嘛用呢...

居民存放在楼道的私人物品

物业是否有权清理?

“许多人的观念里,家门口就是自家范围,家里放着占位置的东西便都有了好去处。”有网友表示,现实中有这样相同想法的大有人在。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这个应该是物业不作为,然而,当物业出手了, 有部分居民质疑,表示物业无权干涉自己在楼道内摆放私人物品,并因此对物业产生不满。

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物业是否有权清理居民存放在楼道的私人物品呢?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简而言之,将个人物品放置在居民楼楼道内,不但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影响了消防安全,而且将公共楼道用于个人堆放杂物,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亦不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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