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两天,脱岗两次!这工资该怎么领?

2020-11-18 16:38:06 作者: 上班两天,脱

11月17日,经过威海高新区劳动仲裁办和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万女士与某人力资源有限公达成一致,某人力资源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资200元。

原来,万女士于今年11月11日经威海高新区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介绍派遣到高新区某企业工作,双方约定试用期间日工资标准为180元。两天过后万女士离开了用人单位并与企业讨要360元工资,多次讨要未果后,来到高新区劳动仲裁进行仲裁。

威海高新区劳动仲裁办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威海高新区某企业的人事部门经理,要求该单位立即提交相关用工证明等材料。当天,威海高新区某企业的人事部门经理就携带工资表和考勤表来到威海高新区劳动仲裁院,和万女士当场对证。经双方辩论一番,事情才最终弄清。原来,王万女士经威海高新区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介绍派遣到高新区某企业工作,进行了一上午培训,午饭过后当事人脱岗外出。次日上午,万女士再次到单位车间进行学习两个小时后,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且未缴纳午餐费。经过调解后,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威海高新区某企业向王女士支付了200元工资。

今年以来,面对突入其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了更多的薪酬待遇引发的争议。威海高新区劳动仲裁办以干部作风大改进为契机,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依法维护职工利益。对前来咨询及申请的职工,威海高新区劳动仲裁院不论案件大小都依法依规的受理,本着“重调解、严裁决”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加大调解力度,提高仲裁效率。截止目前为止,威海高新区劳动仲裁办共审结案件350多起,调撤275起,按期结案率100%.2%,涉案金额达863.5万元。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亓伯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