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老同学“雪中送炭”背后藏套路贷陷阱 负债千万遭暴力催讨

2020-11-15 21:55:22 作者: 警惕!老同学

近日,浙江兰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6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让人意外的是,这个涉恶团伙专门向自己的熟人下手,瞄准了家里有钱的老同学,一步步把老同学拉进套路贷陷阱。

老同学“雪中送炭”背后隐藏套路贷陷阱

2019年5月底,兰溪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案组收到了一份实名举报信。信中写道,在兰溪有一批黑势力非法放利贷、套利贷,并采用敲诈、恐吓、跟踪、张贴寻人启事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逼债。而信主的儿子,被人算计,不仅欠下高额贷款,还直接威胁到家人安全。

兰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陆小剑:受害人钟某的父亲举报,他儿子因为相对来说社会阅历比较少,这个金钱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在兰溪向多人次借了高利贷,借了比较多的钱,总共有一千多万,家里给他还了大部分,但是还有几百万是没还的,他(钟某父亲)认为有可能被套路贷了。

为了核查真相,警方找到了当事人钟某,今年33岁的钟某,平时喜欢购买足球彩票,两年前的一次他因资金不足而四处借钱。这时,老同学何某慷慨解囊,雪中送炭一样借给他第一笔钱。

兰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陆小剑:从第一笔可能不多,第一笔只有20万。

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民警 刘韬:何某他是向银行贷款,贷出来一笔款借给了钟某,当时的(月)利息3分。

钟某觉得20万元的贷款一个月的利息是6000元,自己应该能还上,于是在何某处签下了借条。在扣除了1万元保证金后,钟某实际借走19万元。

兰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陆小剑:钟某他自己对金钱的意识是比较淡薄的,所以他自己在借贷方面,一些附加的条件,包括一些扣除的利息,这些保证金,他都无条件接受的。

钱来得容易,花得也快。不久钟某想再次借款,而这一次,何某提出还款的附加条件却有些不同。

兰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陆小剑:比如说出借100万,实际上他到手只有55万,其余的45万都是以各种名义、头息或者保证金,或者风险金进行扣除的,那还款是按100万来还的,它这个日常的利息也是按100万来计算的。

千万债务无力偿还 涉恶团伙暴力催讨

钟某这笔100万元的借款汇入他本人的账户后,先是由钟某自己取出来现金,然后向他的同学何某支付了一笔45万元现金,名义就是这100万元借款的保证金。这笔45万元的款项因为是以现金形式取出的,所以不会出现在银行流水中,而这也是犯罪团伙逃避侦查的一个办法。虽然借款条件苛刻,但急需用钱的钟某不仅照做了,还手写了一份100万元的借条。到这一步,钟某彻底踏进了套路贷陷阱。

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民警 刘韬:一开始,钟某向他们借钱,需要用车辆抵押,伪造成车贷这种形式,后来形式比较直接明了一点,直接让钟某写了一个借条,上面本来也是有利息这些栏目的填写,但是他们都是空在这里的,他们都是跟钟某口头的约定,这个合同一般都是钟某签署好以后,放在犯罪嫌疑人那里。

在之后的两年里,钟某先后通过老同学何某借款十余笔,所借本金和利息累计达上千万元,而这早已超过他的还款能力。

兰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陆小剑:利息在诈骗过程中不是很固定的,一般来说按10天1期来计算的,10天过了还10天的利息,10天一般是按照本金的15%来计算利息的。

面对利滚利的巨额债务,钟某只好不断借新债还旧债,而债务窟窿却越滚越大,他最终陷入了恶性循环。昔日的老同学变成了无情债主,钟某陷入了噩梦。为了躲债,钟某曾经3次外逃,何某便带人骚扰钟某的父母和亲属,逼迫其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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