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刚服刑出狱,又起了诈骗心思。通过网络,他将自己包装成“缉毒警察”等身份,同时与八名女子“相恋”骗取钱财。记者近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退赔八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97万余元。
新华社发 郭德鑫 作
2017年,男子刘某因犯招摇撞骗罪服刑完毕。出狱后,他动起了诈骗的心思,并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了30岁的女子杨某。在杨某的了解中,刘某身份为缉毒警察,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长达一年多的交往时间里,刘某虚构母亲患病、购买工程材料等事由,骗取杨某81万余元。
就在两人交往的同时,刘某还以同样的方式与另外七名女性确立恋爱关系,谎称其是警察、刑警以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去年6月,受害人之一贾某和亲戚曹某等人约上刘某,以带其见父母的名义,开车载着刘某来到顺义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趁着曹某与民警说明情况时,刘某尝试下车逃跑,但被民警抓获。
顺义检察院以刘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刘某表示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但辩称其是主动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已构成诈骗罪,是被受害人扭送至公安机关附近。综合全案证据,顺义法院一审以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其退赔八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297.85万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