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徐某被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恋爱期间的86万元的彩礼钱。10月31日,此事迎来最新进展,徐某表示,法院二审宣判,她需要归还恋爱期间86万元的彩礼钱。徐某不愿接受,表示自己还将继续上诉。
徐某与前男友俞某相识于杭州,交往两年,2018年10月分手。一个月后,俞某到法院起诉徐某,称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款,现在女方并无结婚意向,他要求女方返还共计96万元的款项。
徐某
徐某表示,那些转账和礼物都是俞某主动送的,并非自己索要。转账截图显示,每次转账俞某都会附说明,大多都是节日快乐,结算10杯奶茶钱等表达爱意的话语。
俞某回应称,这部分钱确实是赠予,而且法院也排除了这部分款项,所以最终判决的才会是86万元,而不是他提出的96万元。
在恋爱期间,俞某曾多次转账给徐某,数额大多为5200元、10000元、6000元,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笔是11万元。徐某称,这是俞某为了表示要"一心一意"爱自己才主动转过来的。
徐某
俞某称,没有那回事,那时他们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徐某向俞某透露自家要换车的消息,俞某这才转了11万元作为借用的车款给她,也是从那时起,两人才初步确立了恋爱关系。
关于那辆价值30多万元的宝马车,双方说法也完全不同。徐某说那是俞某送给自己的跨年礼物,朋友也都知道,他凭什么管自己要啊?但俞某却说,是徐某之前说想换车,他才买给她的,他给徐某转账,送礼物都是建立在要结婚的基础上的,其实零零总总加起来已经给她花了将近200万元了。此说法尚未得到徐某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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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从2019年5月26日起,俞某初次称呼徐某母亲为丈母娘,表露出了明显的结婚意愿,故从那时起的所有赠款,都可划进彩礼范围。两人聊天记录显示,俞某称要请丈母娘吃饭,徐某说,"我妈可没认你,你给她送过什么东西"?
俞某表示,经历了这事,以后很难再相信女人了。徐某也称,自己现在很难放下心结,再去谈恋爱了。
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归还彩礼。
第一, 双方未正式登记结婚。第二,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在一起生活的。第三,婚前付彩礼导致给予方生活困难的。律师表示,根据第一条规定,俞某是可以要求归还彩礼的。
徐某
据广州日报报道,北京的彩礼4年间由1万元加礼品涨至20万元加一套房,广州的彩礼由1万元涨至5万元,虽然有升也有降,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彩礼总势都在上升。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表示,出现天价彩礼最根本的原因是国内男女比例失调,男多女少。
编辑:古月
来源:小强热线、广州日报、律师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