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高航 童畅)驾驶证被注销了,小伙子张某使用伪造驾驶证开车上路,因为假证格式不对被民警当场识破,张某将被行政拘留15天。
10月13日上午,武汉市交管局直属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汉阳区墨水湖北路与五麟路交汇口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9时许,一台银色五菱牌面包车朝执勤点驶来,并引起民警注意,“这位驾驶员没系安全带。”民警郭天明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请把车辆熄火,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查看张某证件时,细心的民警一眼便瞧出端倪,“这张证件发证机关写的是洪湖市交通警察支队,但洪湖市是县级市,并没有交警支队,所以我们认定它是伪造的。”随后,郭天明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对驾驶员张某信息进行核验,发现其驾驶证状态异常,竟然已被注销。“该男子涉嫌无证驾驶,并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可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可拖移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处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收缴、销毁非法牌证,扣留机动车。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法,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和无证驾驶一样,均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后理赔难度很大。同时,广大驾驶人应保护好自己的驾驶证,不要随意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车辆所有人也应管好自己的车辆,切勿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一旦发生事故,车辆所有人也将承担相应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