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末,一只部落诞生了一个婴儿。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婴儿长大之后竟然建立起了一个横跨亚欧两大洲,疆土从多瑙河横跨到日本海的庞大帝国。这个婴儿的名字叫铁木真
再后来,这个婴儿的孙子忽必烈即位,振长策而御宇内,扫清六合,一统寰宇。忽必烈亦于1271年登基即皇帝位,国号“大元”,是为元世祖。
这里要额外说明一点:忽必烈建立的元朝与蒙古帝国绝非一回事。元朝不是蒙古帝国,而是从蒙古帝国中分裂出的一部分。
忽必烈与他的那些只知道养马打仗的叔叔哥哥们不同,他很早就发现了中华儒家的优点与先进之处。再加上在早年的权力斗争中,中原汉人集团给予了他很多帮助。因此忽必烈对中国文化非常认同。
而忽必烈认为儒家传统文化的精髓,就体现在一个字上,那就是“仁”。
1252年,忽必烈开始负责经营以燕京为大本营经营漠南汉地。而刚上任不久就得到一个消息:税官牙鲁瓦赤和不只儿为了纳税,一天之内就杀了28人。“宪宗令断事官牙鲁瓦赤与不只儿等总天下财赋于燕,视事一日,杀二十八人”
而这28人中,有一人只是因为偷马,原本只是受了杖刑。但因为纳税官想试试刚买来的刀有多锋利,就把人抓了回来,一刀砍死了。
当忽必烈得知后怒而斥之:“凡死罪,必详谳而后行刑,今一日杀二十八人,必多非辜。既杖复斩,此何刑也?”
“但凡是判了死罪,必须要多次仔细检查是否真的该判死刑。您太杀了28人,里面必然会有许多无辜之人。何况既然已经收了杖刑,为何又杀了他?”听了忽必烈的话,赋税官低下头来“错愕不能对”。
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税务官杀了28个人,被忽必烈骂了一顿,然后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税务官既没有受到惩罚,也没有被撤职。
而忽必烈去世后,不到百年,一个叫朱元璋的乞丐揭竿而起,打败了其他竞争者。定都在了南京,称帝了,建立了一个新朝代,叫做“明”。朱元璋反思元朝历史,总结:元以宽失天下。意思是说,元朝皇帝对法律管理得太宽,才是丢了天下。
正所谓“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既然元朝太宽了,那吸取教训的朱元璋要管得紧一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明朝初期的官员,日子可是非常不好过。
只要受贿超过60两银子,斩立决。要是贪得更多,像是凌迟,抽肠、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听着就难受得刑法也会用上。
既然朱元璋如此强力反贪,按理说应该天下承平,官员清廉自守,百姓安居乐业,国家蒸蒸日上,但事实却是:人越杀越多,好官越来越少,但是贪官却越来越多。明朝史书上记载了一个神奇的事情:当时一年中有科举进士364人为官。结果一年之后,其中6人死罪,剩下358人全部流放。
原来,这364人,一个没漏,全部犯了贪污罪。当时一起考试一起做官,现在一起被砍头,一起被流放。真的是缘分啊!
就这样,朱元璋当朝31年,杀死的各类贪官超过了十万人,尤其是骇人听闻的“空印案”和“郭桓案”,被杀和株连涉案者超过了八万人,惨烈异常。
与元朝的“宽”比起来,明朝可谓是“紧”到了极点。忽必烈的“宽”,与朱元璋的“紧”,那个更正确?那个更对百姓有利?请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