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祖制不杀士大夫?这是谎言,看两位祖宗赵匡胤和赵光义的行为就知道了

2020-10-27 21:41:15 作者: 宋朝祖制不杀

喜欢宋朝的朋友们大概都知道,这个朝代有个特点,就是主导权力和舆论的文官集团一直在鼓吹不杀士大夫及文官,并美其名曰“祖制”,从宋朝立国三百多年的实际情况来看,不杀士大夫及文官这个政策还执行得比较彻底。

但这种做法正确与否?从好的方面来看,这是一种仁政,给予读书人和士大夫们更多的尊重,需要他们来治国嘛。但从坏的方面看,首先是皇权失去了制约臣子的一种最有效手段,其次就是,以士大夫为主体的文官集团或许会因此而漠视法律。

那么,宋朝到底有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对士大夫及文官动刀子?是否真有这么一个把皇权彻底关进笼子,且对士大夫们毫无制约的祖制?小编翻遍有关宋朝的史书,一直没有找到过相应的记载,也没有看到有哪位宋朝皇帝留下过不杀士大夫的祖制。

士大夫们一直以祖制为由,表示不能对他们动刀子,宋朝的祖制,无非就是宋太祖赵匡胤或宋太宗赵光义这开国二帝说的话。而在宋朝的历史记载中,最接近不杀士大夫原则的是记录于野史中的一段记载,是关于宋太祖的誓碑留言: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据说,誓碑留言是每一位宋朝皇帝登基时必须要先看一遍的,这个誓碑留言的真假,现在已经很难辨明,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真的,但小编以为,这是杜撰出来的,原因就在于,传说中写下这些规定的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杀掉的士大夫及文官就不在少数。

在《宋史·太祖本纪》中明确记载,赵匡胤对贪腐深恶痛绝,他对待贪官的态度就是杀掉:“帝深恶赃吏,以后内外官赃罪,多至弃市”。且从宋朝建国的第二年,即建隆二年开始,赵匡胤就一直坚持用死刑肃贪,被他下令杀掉的官员中就包括许多犯下贪污罪的文官:建隆二年:商河县令李瑶,坐赃杖死;庚寅,供奉官李继昭坐盗卖官船弃市。建隆三年: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坐以糠土杂军粮,磔于市。乾德元年:兵部郎中、监泰州税曹匪躬弃市。乾德四年:光禄少卿郭玘坐赃弃市。乾德五年:仓部员外郎陈郾坐赃弃市。开宝五年:右拾遗张恂坐赃弃市;殿中侍御史张穆坐赃弃市。开宝六年:杀右拾遗马适。开宝七年:太子中舍胡德冲坐隐官钱,弃市; 太子中允李仁友坐不法,弃市。开宝八年:知桂阳监张侃发前官隐没羡银,追罪兵部郎中董枢、右赞善大夫孔璘,杀之。

从上面摘抄的《宋史·太祖本纪》中的记载可以看到,赵匡胤本人就从来没有放弃过用死刑惩治官员,且是成熟帝王的他又怎么会让威望远不如自己的后代帝王放弃这一手段?强行束缚后代子孙的手脚,伤害的必定是皇权,赵匡胤不会那么蠢。

再来看宋太宗赵光义,他的继位争议颇多,所以,他当上皇帝后大力拉拢文官集团,疯狂增加科举名额,除了为自己培养亲信官员外,就是希望文官集团能帮他遮掩继位的合理性,但在需要文官们帮助的同时,赵光义也没有放弃杀人这一手段,《宋史·太宗本纪》中记载:太平兴国三年:泗州录事参军徐璧坐监仓受贿出虚券,弃市;侍御史赵承嗣坐监市征隐官钱,弃市;中书令史李知古坐受赇擅改刑部所定法,杖杀之;詹事丞徐选坐赃,杖杀之。太平兴国六年:监察御史张白坐知蔡州日假官钱籴粜,弃市。雍熙二年:殿前承旨王著坐监资州兵为奸赃,弃市。淳化二年:监察御史祖吉坐知晋州日为奸赃,弃市。端拱五年:秘书丞张枢坐知荣州降贼,弃市。

赵光义在位期间杀掉的文官也不少,宋朝的祖制跳不出赵匡胤和赵光义的言论和行为,这两位都在使劲杀人,还明明白白的记载在他们的本纪中,所谓的“祖制不杀士大夫”又从何而来?如果赵匡胤留有誓碑,赵光义可以不当回事,那么宋真宗在位期间为何也有杀文官?例如“咸平五年,知荣州褚德臻坐盗取官银,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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