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刘氏不王”是怎么来的?刘邦为何要定此规矩?

2021-01-02 20:59:48 作者: &ldquo

  今日小编给咱们带来“非刘氏不王”是怎样来的?感兴趣的读者能够跟着小编一同看一看。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三月中旬,离刘邦逝世还有一月余的时刻,刘邦拖着沉痾之躯同王陵、陈平、王勃等朝中重臣,一同杀白马立誓,对天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全国共击之,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全国共诛之”,即非刘氏不为王,非功臣不为侯。

  这便是“非刘氏不王”的来历。

  那刘邦为何要与众臣立下这样的誓词呢?

  在答复这个问题前,咱们先来了解下汉初诸侯王的权利到底有多大,他们的实力有多强。

  简而意赅的说,汉初的诸侯王便是与汉皇帝共全国的“人君”,诸侯王名义上臣服于汉皇帝,但实际上他便是翻版的汉皇帝,在封国中,他便是皇帝,具有自己的百官,自己的戎行,自己的大众。

  官制上与皇帝“等齐”的诸侯王

  官制上。汉初,据《史记·五宗世家》所载:“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皇帝”,便是说,其时除了诸侯国丞相是汉廷派遣的外,其他官员,如内史、御史、廷尉正、博士等,都由诸侯王自行录用,与皇帝无差。

  一起诸侯国所置官吏也与汉廷截然不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在汉初的诸侯国中,与汉廷相同,设有太傅、内史、中尉、丞持平官职,且责任也相同,太傅辅政诸侯王,内史掌封国民政,中尉掌封国军政,丞相统领封国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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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诸侯国中的官员,其位置也与汉廷的官员无二,如贾谊所言:“皇帝之相,号为丞相,黄金之印;诸侯之相,号为丞相,黄金之印,而尊无异等,秩加二千石之上。皇帝列卿秩二千石,诸侯列卿秩二千石,则臣已同矣”,汉初,朝廷的丞相与诸侯国的丞相都是金印紫绶,中尉、内史、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等列卿都是秩二千石的官员。

  综上所述,从诸侯王能够自行派遣除丞相外的其他封国官员,其封国官员的位置又与中心朝廷的官员无差,咱们就能够看出,诸侯王权利之大,究竟除统领百官的丞相外,其他的,如掌封国民政的内史,掌封国军政的中尉等都是诸侯王指使的,也便是说在封国中的军政业务皆由他说了算,他便是皇帝。

  诸侯王具有幅员广阔的封土

  孟子曾说过:“诸侯之宝三:土地、公民、政事”,这三点汉初的诸侯王是样样都不缺,除前文所说汉初的诸侯王除具有治民权,及对政事的掌控,他们亦具有幅员广阔的封土。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穀、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皆外接於胡、越”,汉初,刘邦所分封的燕、代、齐、赵、梁、楚、淮南、长沙、荆、吴等十国占有了大汉40个郡的边境,基本上与战国时期六国边境持平。

  而作为中心朝廷的汉朝却只“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间”,汉中心朝廷仅独占三河、东郡、颍川、南阳等十五郡,而在这十五郡亦夹杂着公主、列侯的食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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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可知,其时诸侯王国土之广阔,他们简直占了汉朝全国三分之二的国土。一起,这些诸侯王所占的国土并不都是瘠薄之地,如梁国、吴国、淮南国等,他们的封土多为富庶之地,大众更是很多,因而一旦他们联合起来,其实力必定是要远强于汉中心朝廷的,而这关于汉皇帝来说,诸侯王显然是一个巨大的要挟。

  诸侯王具有独立的财务权

  汉初,诸侯王除了具有独立的官僚系统、广阔的国土,还具有独立的财务权,《史记·平准书》载:“山川园池贩子租税之入,自皇帝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赡养焉,不领於全国之经费”,其时诸侯王从封国中所得的赋税,除上交给汉中心朝廷的献费外,其他都有诸侯王自行决定,或招兵买马,或付出官员俸禄,是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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