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丽人丽妆董事长黄韬首发声:我不相信舆论能干预司法 妻翁淑华:已走司法程序

2021-03-12 08:40:01 作者: 独家|丽人丽

上市公司高管闹离婚并不鲜见

近年来,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闹离婚的案件屡见不鲜,近年来就出现三一重工(600031,SH)副总裁离婚妻子分割22亿、昆仑万维(300418,SZ)董事长离婚妻子分割70亿、信捷电气(603416,SH)实控人离婚妻子分割15亿、康泰生物(300601,SZ)董事长离婚妻子分割235亿等案例。

高静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律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

虽然翁淑华现在不持有丽人丽妆公司的任何股份,不过该公司是两人婚后创立,黄韬的个人资产可能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高静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丽人丽行是上市公司,因为董事长的家事而造成公司股价大幅跳水,董事长是否应该负责呢?对此高静说,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就公司董监高个人负面行为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一事列入法律考量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如果因为董监高的道德缺陷、个人不良嗜好等一时造成公司声誉或形象遭受巨大挫折或损失,股东是很难拿起法律武器保障其权益的,除非有证据表明董监高存在明显违反公司法147、148条所规定的行为,否则公司股东是不具备罢免或者提起诉讼权利的。

紫牛新闻记者致电丽人丽妆董事会办公室,希望了解该公司的态度。该公司11日下午5时左右回复说,此事是董事长个人事务,公司经营不受影响。对于记者的其他问题未予置评。

因为公开喊话得不到回应,翁淑华开始采取进一步行动。11日,翁淑华再次发微博说:“既然你@丽人丽妆黄韬 眼里只有@丽人丽妆 和副总,没有这个家,那请注意查收文件,换个地方见吧!”并配上一个EMS特快专递的照片。

她告诉记者说,黄韬还是没有任何回信,她已经准备了文件,发给黄韬的律师了。记者询问11日微博中所指“副总”是谁,她表示这个问题需要问黄韬。

而在全球范围来看,离婚成本最高的莫过于亚马逊创始人兼CEO杰夫·贝索斯。在《2020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中,贝索斯身家为1130亿美元。由于离婚财产分割,其身家与2019年上榜时的1310亿美元下降了180亿美元。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董事长的家事处理不好,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因为配偶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要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有两个方案:第一是照顾好家庭,后院平安,尤其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婚内或婚前事先签订股权分割协议。第二是将股权与个人财产分离,譬如家族信托,万一离婚,不影响股权分割(归属),将离婚与股权隔离。

此前报道:上市公司丽人丽妆董事长夫人喊话丈夫:既然眼里没有这个家,换个地方见!

3月8日,知名线上化妆品营销零售服务商丽人丽妆董事长黄韬的夫人翁淑华通过微博向丈夫喊话,质问他是否记得还有一个家,是否记得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她说当年两人一起创业,公司有了起色之后被黄韬劝说回家做全职太太,然而丈夫从几年前开始就夜不归家。因为这一公开喊话事件,丽人丽妆公司股票连续下跌。不过翁淑华11日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微博发出后黄韬和丽人丽妆公司与她没有任何公开或私下的联系。当天翁淑华再次发微博说,既然“黄韬眼里只有丽人丽妆和副总,没有这个家,那请注意查收文件。“并贴出一个EMS特快专递的照片。

独家|丽人丽妆董事长黄韬首发声:我不相信舆论能干预司法 妻翁淑华:已走司法程序

翁淑华称因为得不到回应,11日向黄韬发出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董事长夫人公开喊话:希望你记得有一个家

3月8日,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韬的夫人翁淑华发布微博说:“黄韬,如果你看到这篇微博,希望你的良知可以让你记得你有一个家,你的家给予你的一切,记得你是一个有妻儿的男人,记得你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如果你是黄韬的朋友或者客户,劳烦您将这段话转告于他,让他能认真倾听一个妻子与母亲的心声,一个全职太太隐忍多年的独白。我和我们的孩子,等待着他回家,等待他角色的归位,等待他承诺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