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醉酒后坠楼身亡,同饮者是否应担责?

2020-12-24 04:06:33 作者: 深圳一男子醉

需求指出的是,孙某、耿某、华某作为李某的朋友,可以在李某醉酒的深夜陪同其身边,事发前也曾阻挠过李某与别人争论及脚跨栏杆的风险行为,并劝诫李某回到酒吧内,这一系列行为确是在实行照料、护卫职责,表现了朋友的关怀和情意,值得欣赏。惋惜的是,关于现已损失分辨力和控制力的醉酒者而言,劝诫尚缺乏以使其瞬间清醒并感知到风险的存在,因而孙某、耿某、华某确有不行详尽之处,是无心之失。法院在法令与情面的两难中作出挑选,并非对孙某、耿某、华某上述友爱行为的否定,也望原告不再苛责,就此放下,好好日子。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