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被查出癌症晚期,却为何执意要离婚?背后真相让人悲酸

2020-10-25 20:38:43 作者: 七旬老太被查

这些看似细节而繁琐的办法并不“多余”,相反,正是这样开诚布公的“真诚”,让法律不再冷冰冰,也换来当事人的理解与赞赏。在白云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当事人在败诉后却对白云说:“虽然你判了我输了,但我对你很满意!”

退休后不久最易离婚

专家建议探索“退休前”教育

记者了解到,2016年静安法院受理涉老离婚案件71件、2017年受理143件、2018年受理159件、2019年受理137件,整体上,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但数量也相对稳定。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收案数量有所下降,截至10月22日共受理涉老离婚案件95件。

“五年来,我们受理的年龄最大的离婚案件的原告男方当时93岁,被告女方当时76岁,双方系再婚,后经调解离婚。”白云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显示, 涉老离婚案件中诉请离婚主体多为60-70周岁的“低龄老人”。约三分之二涉老离婚案件当事人年龄在60-70周岁,多为退休不久的低龄老人。

老夫老妻过了大半辈子,退休之后,为何反而闹起离婚?退休后十年,老年人体力和记忆力都会明显下降,从而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部分老人容易情绪上的异常。

“结合案件事实反映,部分老年人在退休的最初数年内难以适应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变化,夫妻双方朝夕相处时间变长,双方极易不满彼此生活习惯与处事方式,导致产生家庭摩擦与矛盾;还有部分老年人在60-70周岁的年龄段中,其子女成家立业后,本感情不睦的夫妻中一方则选择离婚。”白云解释。

有专家建议,可以探索对退休人员实行“退休前”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更好适应退休生活,对接社区及社会资源,让老人的退休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财产分割要求较理性

离婚意愿相对强烈

较之年轻夫妻离婚时为财产分割争执较大、牵扯子女抚养归属的情形,部分老年夫妻离婚的关注点则集中在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本身,对财产分割的争议较为理性。

白云告诉记者,“有些老年人离婚时表示就财产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或双方同意将房产等赠予子女、或暂时不分割财产,甚至有些老人为达到离婚目的自愿’净身出户’。”

与此同时,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涉老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离婚意愿相对强烈。我国《婚姻法》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作为准予离婚的一般标准,审理中从夫妻双方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审判实践中,双方老人感情基础较好、且均为初婚并育有子女、甚至孙子女也已出生,但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白云看来,婚姻自由不应该被年龄偏见所裹挟,不应该给老年离婚套上道德的枷锁,但是也要用理性的情感去认真衡量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毕竟少年夫妻老来伴,晚年婚姻的稳定和谐对于晚年生活质量至关重要,需要理性而慎重看待。(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提示

“有的子女甚至都不知道父母正在离婚。电话里还跟我抱怨说,’伊作撒么子作’。”白云提醒,对于子女来说,要关心父母的婚姻质量,经常与父母沟通,多给予关爱,常回家看看,陪伴父母吃吃饭、出去旅游,倾听父母的意见,了解父母的想法,对于父母之间潜在或者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帮助化解。

此外,老年人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珍惜彼此之间多年形成的感情。建议平时多沟通交流、多换位思考、多互相理解;同时培养相似的兴趣爱好,社交活动趋同,尤其是刚退休时,志同道合的生活爱好与目标,更利于晚年幸福。

针对起诉离婚中的法律问题,白云建议老年人一是了解相关法律,理性处理离婚纠纷所涉及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问题;二是明确诉讼风险,离婚涉及房产分割、居住安排、养老等方面的变化,离婚前应明确相应的诉讼风险与离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三是提高举证维权意识,对于婚姻中涉家暴、出轨等情况,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