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得知,2019年6月,刘某伙同廖某、龙某成立了深圳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上述三人进行分工,刘某系该公司实际经营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运作,廖某系该公司法人代表、产品经理,龙某系该公司技术组长,并招募人员从事“跑分”结算平台软件的开发、应用和维护,同时公司网页提供给网络放贷公司等商户使用,用于收集借贷人信息便于放款和回款。同时刘某等人与昂某某等人设计的“迷你钱包”“金豆豆”等各类贷款商户钱包洽谈,为其资金支付提供通道,并先后招募郭某某、陈某某等团队,为其“跑分”平台从事承兑业务(资金代付代收)。深圳静汇、承兑商、商户利用“跑分”平台进行虚拟币的交易买卖,为其他网络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各自谋取不法利益。
由于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破坏和销毁,办案人员仅从其中3个月的交易中就发现,各商户、承兑商通过平台实施资金结算业务量累计达8.6亿元,平台用户提现数额达6000万元。同时,警方已查扣涉案电脑主机及笔记本电脑50余台、手机80余部、银行卡40余张、U盾12只、账册9本。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