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与古希腊的民主(3)保守VS激情

2020-12-03 22:31:14 作者: 古罗马与古希

其实英国的宪政也是按这个思路搞起来的,从《大宪章》时代开始,英国玩了八百年的宪政,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英国的宪政就是由这八百年间的一系列文件和习惯造就的,包括《大宪章》、《森林宪法》、《权利法案》、《国会法案》、《王位继承法案》、《下议院法案》等等。新的法案是对过去法案的调整和修正,老的法案并不废除。美国的宪法也是这个思路,1787年宪法的原文一字不改,只是不断地追加修正案,具有宪法的同等效力。都是延续古罗马的立法思路。

古罗马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诞生于公元前450元左右,是第一次平民撤离运动后的40几年了,因为条文被刻在十二块铜牌上而得名。其实当初几乎引发革命的平民债务奴隶问题这40几年都没有彻底解决,因为第一次撤离运动闹出了个保民官,这一将就,就将就了20几年,到公元前471年又闹出了“第二次平民撤离运动”,保民官增加到4个名额,平民也要求把已经取得成果法律化,再磨磨蹭蹭到公元前454年,元老院终于认可以人民大会要求制定成文法典的决议,派出三人考察团去民主灯塔的希腊考察一年,回国以后又磨蹭了几年才制定出《十二铜表法》。

但其实《十二铜表法》也没有干净彻底地解决债务奴隶问题,只是又退了小小一步,对把公民变成债务奴隶追加了一些限制条件,就是:到期不能偿债的人,先拘禁60天,60天过后还不能偿债的,才可以把债务人卖为奴隶,但服兵役期间可以不算。直到什么时候罗马才彻底禁止把本国公民变成债务奴隶呢,又得等到差不多120多年之后,公元前326年。

公元前450年的《十二铜表法》到公元前326年通过“波提利阿法案”,彻底禁止以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为债务抵押,这中间还发生了公元前367年著名的《李锡尼法案》,规定两名执政官里必须有一人由平民担任 。第二年选出了第一个平民执政官;公元前351年选出第一个平民财务官;第元前332年选出第一个平民法务官。这几十年间贵族和平民之间政治地位的差距不断缩小。到最后废除债务奴隶说得上是水到渠成,罗马的社会阶层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到最后那一刻不管对贵族还是平民,都感受不到多大的冲击了。

从公元前494年罗马平民因为债务奴隶的矛盾闹出第一次撤离运动,到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中间走过了差不多170年之久。而雅典梭伦改革里废除公民债务奴隶的“解负令”几乎就是在一天内完成的,所有因欠债被卖为奴隶的雅典人,在国内的一律释放。被卖到外邦的国家出钱赎回。要完成这样的变革严重伤害到贵族的利益,就必须有政治体制上同样力度的变革作为后盾。所以梭仑改革建立公民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建立四百人会议作为政府机关,极大削弱了贵族的特权。梭伦改革比起中国的商鞅变法是要温和很多,但和古罗马相比又有激进色彩。梭伦改革之后雅典经历了民主和贵族寡头复辟的争夺,到公元前6世纪后期的克里斯提尼改革用“陶片放逐法”来阻止寡头复辟,公民可以投票,把某个大家觉得可能破坏民主制度的人放逐出城邦十年。(不需要有证据、有弹劾的程序,只要大家觉得这人有危险就行)。

在古代雅典,平民与贵族以敌对关系为主,平民在驱逐贵族过程中掌权,失去了贵族阶层的牵制,雅典的民主也不断朝浪漫化、抽象化的方向发展。所谓浪漫、抽象,就是不问个人的经济地位、也不问各自为城邦实际做的贡献,只要具有公民身份,权利就完全平等。在公元前五世纪伯里克利担任执政官期间,以发放津贴的方式鼓励贫穷阶层参政,也终于办起了社会福利。

而罗马是在贵族和平民的彼此牵制、长期共存中,各自都接受这种状况,通过妥协和融合一步步磨合出解决问题的方式的。所以左、右两条走向民主的道路,在古希腊和罗马那里都能找到源头。这两条道路哪条更加合理,如果以国运的长久、国家的强大为标准的话,那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