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吴来仪公墓志铭》及《濬路马湖记》创作年代考

2020-11-28 11:17:38 作者: 董其昌《吴来

▲董其昌 《吴来仪公墓志铭》,局部

墓志铭中又言“从塞上授简其昌,志赠公墓中之石”,其中“塞上”为蓟辽边关,知吴用先从塞上乞请董其昌书写墓志铭。

结合吴用先天启四年至五年间,“蓟辽总督”履历,故此墓志铭应是董其昌于天启五年(1625)左右书写。具体何时,下文考据《淮安府濬路马湖记》详细分析。

吴用先父亲:吴应道生平

关于吴用先父亲吴应道,更是所载寥寥。

据墓志铭中所言,可知吴应道,字自明,别号来仪居士,故董其昌《容台文集》中,以《封少司马吴来仪公墓铭》为名收录。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有载“太上有立德, 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以“立德、立功、立言”为古人“三不朽”为功业。

然因吴应道英年早逝,暂不及完成此“三不朽”,所以董其昌分举三事,“传形写照”,以期窥斑知豹,刻画吴应道志趣高尚的形象。

其一,立行。

董其昌以吴应道少有异贤,天资聪慧,又学习勤奋,精于诵读,娴于帖括,隐言其若未去世,必有大成。

▲董其昌 《吴来仪公墓志铭》,局部

吴应道应考期间,身染重疾,回桐城后很快过世。临终之际,绝怜爱子,尤是对于九岁稚子吴应先,期望甚高。妻子方氏,三十而寡,守志皈佛,专修净土,抚养幼子吴用先、吴用衡。一老媪亦斋戒,相随逐二十年。

▲董其昌 《吴来仪公墓志铭》,局部

其二,立德。

董其昌借吴用先的转述,其母方夫人为其描述父亲吴应道“仪容修伟,神情高迈”,结婚当天“奁具甚盛”,然吴应道“目不一瞬”,不为财物所动。

▲董其昌 《吴来仪公墓志铭》,局部

又吴应道父亲生病时,其“吁天请代,医祷服劳,裾不解带,既瘥而后即安”,希望代父受病,知其孝行至诚。

▲董其昌 《吴来仪公墓志铭》,局部

其三,立言。

吴应道的遗文中有“所忧非忧贫,斯忧其可休。处处凌九霄,行行戒深沟”诗句,为其安贫乐道的处世态度以及远大志向的写照。

▲董其昌 《吴来仪公墓志铭》,局部

4、天启六年(1626),董其昌上《引年起休书》吿归;

5、崇祯四年(1631)冬,董其昌复任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

对比董其昌“南京礼部尚书”官职,可知书写《濬路马湖记》时,定为天启五年(1625)正月之后。

而“前礼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中的“前”,可知此为董其昌就任南京礼部尚书前的官职,即此中“詹事府少詹事”与其崇祯四年(1631)冬“掌詹事府事”,并非同一官职。因此,以“詹事府少詹事”混淆“掌詹事府事”,定《濬路马湖记》为1631年左右创作,显然是不正确的。

董其昌年谱中,并没有关于其任“詹事府少詹事”的记录。

不过,北京故宫博物院藏董其昌《楷书三世诰命卷》中却有线索,三段诰命有确切制诰时间,均为天启四年(1624)九月二十九日。

而其中,最后一段诰命中,有董其昌的部分履历,其中:“十任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十一任詹事府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十二任今职”,“今职”即《诰命卷》中所言“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协理詹事府事”。

其中,董其昌“十任”为天启二年(1622)擢任,因此,其“十一任”为“詹事府少詹事”应介于“十任”与“十二任”之间,即天启二年(1622)至天启三年(1623)七月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