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经济如此发达,房价为何仍是普通人难以承受的?

2021-09-05 11:29:16 作者: 宋朝经济如此

  北宋时许多老百姓,其实都选择租房住,比如《水浒传》里就提到过:“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此日,正在县前做买卖。”

  这段话中的“赁房”二字,由此可见,像武大郎这种一般的小贩,要想有个住的地方,都得通过租赁去租房住。至于再穷困一些的百姓,除了祖上留有基业,否则要想实现买房的梦想,几乎是不可能的。

  大家也不要以为祖上留有房产,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就是轻松的事情,尤其是北宋,对于房产征税尤重,而很多祖上留有房子的人,就算啥都不干,只要房子里有人,就一样得交房产税。

  这种税户在当时也称为:坊郭户。依据有无房产,再把坊郭户分为“主户”与“客户”。主户便是有房产者,而客户便是租赁房产者,再通过主户的房屋多少,家产多少,来划分成“十等户”的等级,主户被划分的等级越高,所要缴纳的税收就越高,其中税费又分宅税与地税。

  而“客户”既然是租房子,那就要看他们有无营运,即租房做生意,还是租房来住?如果是“租房住”,则相对“租房做生意”要少交税。通俗来说,主户所拥有的房屋越多,要交的税就越高,如果再从自家宅第里做生意,那就得另算“营收税费”。

  于是有些平常收入不高,但偏偏祖宗给留下一大片宅子的“主户”,要是租不出去房子,每月光挣的钱,可能还不够交房产税的。当然此类只在少数,并不广泛,但也通过这一点,能够看出宋代房产业以及整体经济的繁荣昌盛。《中书备对》有载:“州县承望风旨,不问虚实及有无营运,但有居止屋宅在城市者,估其所直,一概定坊郭等第。”

  那么这类坊郭户的房产税,一般要交多少呢?《真文忠公文集》:有如房地钱日收一十文足。日收十文。即每天的房产税,在十文左右,一个月算下来,便是三百文,还不足“一贯”。然后是“主户”们一个月能收多少租金呢?《司马文正公传家集》: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答案是“十五贯”。

  有很多房,并将房产出租,以此收取租金的“主户”,每月能收房租“十五贯”,一贯就是“一千文”,十五贯就是“15000文铜钱”,像这类主户,除掉每月要交的300文房税,光靠房产出租收入就收入不菲了。

image.png

  由此可见,这种主户,一般就是等级较高的“上户”。但凭此也能看出,除非“客户”所做的营生能赚钱,否则房租跟现在一样,分摊下来也不算低。

  当然,这种房租也要看主户的等级,如果主户的等级是“上户”,那就证明他有很多房子,自然要缴纳的税收就高,而他对“客户”收取的租金也就很高。

  与之相反,如果是较低等级的“主户”,开出的租金相比而言就低。比如宋仁宗时,在辽州城开饼店的一家“四等户”,除了做卖饼营生外,自家还有空房出租,则“日掠房钱六文”,即每月收房税180文。

  《欧阳修全集·卷一一六·乞免浮客及下等人户差科札子》:第四等一产,开饼店为活,日掠房钱六文。相比较坊郭上户每月要交300文房税,显然这家四等户所要交的房税更低,每月只交180文,显然他们给客户开出的租金,相较而言也会更低。

  如此来看,在宋朝对于租房或买房,都有很明确的划分,房价虽贵,但普通百姓一样可以通过租房的形式来过活,而不至于居无定所,但这些都是要建立在“勤劳刻苦,努力劳作”的基础上,不然没有收入,自然也就租不起房子了。

  总结来说,古代和现代一样,房产在大多数时期,仍旧是高价商品,而非人人皆有能力购买,但是如果个人非常努力,凭借自己的奋斗,还是能够有朝一日拥有自己的房产。